本报讯(记者张鹏翔)因工作的酒店未发放自己应得工资,白银一女子竟然在酒店内放火泄愤,幸未造成严重后果。7月24日,记者从白银区法院获悉,该女子因犯纵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了解,今年1月13日15时许,32岁的女被告人杨某因白银西区毛家湾酒店一负责人未发放其工资,为泄愤,在该酒店女更衣室内,点燃自己的一条裤子放入一木质衣柜内,并将更衣室房门反锁后离开。之后,又至该酒店配菜间,推倒价值4150元的两桶火锅底料。后火势被酒店员工扑灭,杨某的放火行为造成衣柜及柜内物品烧毁。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亲属赔偿白银西区毛家湾酒店经济损失4150元,该酒店自愿发放杨某工资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