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22岁的北京昌平区女子赵某,因母亲将其所有的6套房产变卖而把母亲和继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600余万元。24日下午,昌平区法院审理了该案。
记者了解到,赵某的母亲左某和生父在2003年6月23日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在赵某年满20岁时,左某把名下的11套房屋过户给她,该协议被法院判决确认合法有效。2004年1月1日,左某与岳某结婚。赵某年满20岁后,多次要求母亲将房屋过户到其名下,但左某告知已将其中6套房屋出售,款项全部用于婚后生活及投资,已经不可能过户给赵某。
2012年6月,赵某得知左某和继父岳某打离婚官司,法院判允离婚并对夫妻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对赵某的利益没有任何涉及。赵某诉称:二被告为维持婚后生活及婚后的投资经营,2006年前就出售属于原告的房屋,且现在已经无法恢复房屋的原状,无法将房屋过户给原告。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600余万元。在法庭上,左某认可女儿所说的事情经过,同意赔偿。左某说,她再婚时,就和岳某约定涉案房产为其婚前财产,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生活和投资的需要,她和岳某协商卖掉女儿的一些房产用于资金周转和投资,日后再偿还。后来女儿满20岁后要求将房屋过户,双方约定6套房产折价3000万,分8年偿还,每月偿还40万,可偿还两个月后岳某就反悔了。
据悉,由于涉诉6套房屋的价值无法确定,赵某申请进行价格评估,被告方也同意申请高院摇号找评估机构。由于此案标的额大,案情复杂,还有相关证据需要核实,昌平法院将择日再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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