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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公司以赠送礼品为诱饵,业主禁不住诱惑在该公司举办的“感恩答谢会上”当场交了1000元的“定金”。没过几日,业主经比对发现该公司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的装修公司,于是便要求退还“定金”。虽然当时家装公司口头承诺“如有不满意,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款”,但是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讨要“定金”,家装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事件回放
业主千元定金被“套”
孔先生2011年2月在省城经开区购置了一套住房,今年8月交付。装修在即,孔先生于是提前开始谋划准备。 6月,他参加了省城一家装公司举办的感恩答谢会。在活动上,家装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并以下定单赠送价值1500元的家电为诱饵来吸引业主。孔先生禁不住诱惑当场便交付了1000元的“定金”,但出于种种考虑孔先生当时并未签定合同。
当日家装公司向孔先生承诺“如有不满意,6月30日之前均可无条件退款”。不过几日,孔先生走访几家家装公司后,经比对发现该公司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的装修公司。孔先生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6月26日便向该公司要求退还所交的1000元“定金”。可对方否认了当日的承诺,拒不退还“定金”,数日后无奈的孔先生又多次电话联系、上门讨要均无结果。
记者调查
要求退还定金遭拒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在优惠活动上,该家装公司在未量房、未设计的情况下,直接调出孔先生购房所在住宅小区的户型图与其商量装修事宜,并口头承诺会有赠品相送。孔先生当时认为很合算,便交付了“定金”。事后,孔先生又了解了其他的装饰公司,发现该家装公司并不是理想的选择。因为,在他们开出的造价单上只包括刷漆和贴厨房、卫生间的地砖以及面砖。孔先生认为该公司的装修价格过高。
6月28日,孔先生决定不再与他们合作,遂欲讨回“定金”。可是对方拒绝退款。明明当时对方承诺在6月30日之前,如果业主不满意可无条件退款,现在还未到期,为什么就不能退了呢?之后,孔先生也多次找对方要个说法。 “打电话无人接听,直接到公司找负责人时,店员称其正在市内举办活动,打通负责人电话后,他却声称正在外地出差。”孔先生无奈地说。在采访中,孔先生还告诉记者,他认识的一些装修业主与他也有相同的情况,同样是想要回“定金”,可都是无果而终。
日前,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的负责人,但对方却以在开会而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行业说法
交定金时需理性行事
究竟这些“定金”能不能要回呢?据了解,关于收据中的“定金”与“订金”的意义大有讲究。据资料显示,“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就目前孔先生的定金可否退回,合肥市装协家装委员会也给出了他们的看法:“订金”可以退,但交了“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说不能退,如果装饰公司或建材商当时没有将真实情况完整、准确地告知,业主是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交了定金,应该可以退,但要适当扣减设计师量房、陪同参观和作图的工资和相关费用。如果没有前期服务,应全额退还。
针对此案,川源装饰纪银河提醒广大装修业主,在遇到以赠送礼品为诱饵时,或定金超过1000元的且口头承诺可退还的情况下,一定要慎交。(邹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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