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选举法实施后本市市级人大代表首次换届选举,城乡将按相同人口比例选出781名代表,农村地区代表名额将增加56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将于今年11月25日前选举产生。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到2013年1月任职期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通过《市第十四届人代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是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需要由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分配各区县应选市人大代表的名额,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意见,新一届直辖市人大代表名额,仍按1997年确定的名额分配,不再重新确定。因此,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总名额自1997年至今一直维持在781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市人大代表后,农村地区的代表名额将新增56名。
据梁伟介绍,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最迟应于2013年1月下旬召开。根据地方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代会任期的规定和每届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举产生后的两个月内召开的规定,各区县人代会和解放军驻京部队应在2012年11月下旬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解放军驻京部队应在2012年11月25日以前选出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