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荣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安全。为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7月25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格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严格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处方药必须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规定,并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药品批发企业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
太原市食药监管局要求,各县市食药监管局、各城区分局要充分认清药物滥用和禁毒的重要性,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中如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可疑问题的,立即通报同级公安机关。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药品GSP有关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严肃查处,对直接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经营企业,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