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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讯(武检 记者 王英占)“14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成都市初中生听了检察官讲述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后纷纷表示,要好好读书,远离犯罪。近日,成都市10余所学校的40余名初中生参加了武侯检察院组织的青少年法制夏令营活动。期间,学生们参观了讯问室、侦查大厅,并到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与未成年犯交流,受到了法制教育。
16日,学生们参观了检察院的侦察大厅、讯问室。让学生们记忆最深刻的是,检察官讲述了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程某和蔡某伙同几名青年,对簇桥一学生樊某实施殴打并抢走了樊某的电动自行车。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两人才幡然醒悟,原来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多大才承担刑事责任?”检察官问学生们。有的回答18岁,有的回答16岁。检察官告诉学生,年满14周岁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8种犯罪承担刑责,年满16周岁就要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责。
随后,学生们又来到未成年犯管教所,与未成年犯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并赠送了礼物。
据悉,此次青少年法制夏令营活动历时6天,期间还安排了模拟法庭活动。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都由学生来扮演。武侯检察院希望通过活动,降低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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