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成华法院执行局干警对位于东方新城的一套安置房进行强制执行。干警请来开锁匠,将房门强行打开,封存了房内物品,将房屋交给买房的白女士。
成华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06年1月22日,白女士与黄某夫妇签订了协议书,买下黄某的一套安置房。但黄某夫妇在收到安置房后,拒绝将房子交给白女士,还表示愿意退款。法院最终判决黄某夫妇将这套安置房交付给白女士居住使用。可是黄某夫妇拒不协助过户,法院便对该房屋实施了强制过户手续,并将过户裁定邮寄给了黄某。白女士只需要拿着执行裁定书等相关过户手续,单方即可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而黄某的原房屋产权证则自动作废。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