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秋凌 通讯员 刘志强)看病贵、价格不规范是当前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价局对辖区内医疗卫生行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集中治理,检查中发现,有的医院竟没有一张价目表,有的收费超出规定标准近10倍,有的则是自制药品随意定价。最终,这些医疗机构为自己的价格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限期整改并受到行政处罚。
26%被查单位涉嫌违法
此次在对医疗卫生行业检查治理中,共检查辖区药店64家,医疗机构20家,发现涉嫌价格违法的单位23家,占被查单位的26%。
物价执法人员发现,多数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比如新兴药房、神威大药房等,价格行为比较规范,药品定价合理合法,能够让消费者放心购药。但也有个别单位如乐仁堂连锁药房、优抚医院门市等存在使用自制或非法价签标示价格,促销降价使用自制爆炸签标价,货签不对位等不规范现象,对这些行为,物价局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了纠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
医院没有一张价目表
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中,物价执法人员发现被查医疗机构几乎100%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有的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比如铁路电气化医院(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个医院都没有一张价目表。缺少价目表的现象还在革新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石岗医院、铁路大厂医院(宁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飞机制造厂卫生服务中心、石家庄专家团门诊部、霍来成中医皮肤病诊疗中心等不同程度地存在。
有的医院只象征性地标示了部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如铁路中心门诊部、博爱医院等;有的未执行或未规范执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比如太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石家庄国康风湿病医院等。
有的医疗机构违法性质比较严重,如元兴药房、益安药房使用欺骗性广告为产品促销,构成价格欺诈。
自制药品随意定价
某规模较大的民营肾病医疗机构,使用两种自制药品为患者治病,定价高达240元/服。这两种药品只有药监局批准的生产文号,没有按规定到物价部门进行药品价格核定,违反了《河北省医疗机构自制药物制剂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医疗机构自制药物制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规定。
某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没有标价,购买多种药品的患者只被告知一个付款总数,具体哪种药品多少钱,患者无从知晓。而且该服务站医疗服务很多检查项目超标准收费,严重侵害了患者利益。
对存在这些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新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分别对其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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