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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价乌木”发现者又挖到乌木

  楚天金报讯 据中新社电 在自家承包地发现价值2000万元乌木的四川彭州农民吴高亮,近日自称又挖到乌木。不过,这次官方没有宣布收归国有,而是要他“埋起来”。

  今年春节,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闲走时,发现地里一小段黑枝桠,散发异香,意识到可能是珍贵乌木。他雇来挖掘机,准备开挖,遭到警方制止。七月初,这根价值2000万元的“天价乌木”被彭州市国资办宣布为国有,奖励发现者吴高亮5万元,通济镇另奖2万元,共计7万元。吴高亮表示强烈不满。

  随着媒体的不断报道,“彭州乌木事件”的影响迅速蔓延,当地政府被置于舆论风口,压力倍增,以前坚称乌木收归国有的说辞也已悄然改变。7月15日,通济镇政府工作人员周树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改称“我们没有说乌木是国有的,归属问题正在鉴定之中,我们只有保管的权利”。

  7月23日,当着记者的面,吴高亮在电话里质问彭州市纪委一名李姓官员为何不让他去看看存放在派出所的乌木,李回答“为了更好地保护”。“你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叫来记者,”这名官员在电话有些不满地说,“不管什么程序,你该走的走就是了。”

  7月23 日上午,记者随同吴高亮来到通济镇镇长郭坤龙的办公室。吴向郭坤龙反映,他在家附近的田地里又发现了一段乌木从地里露了出来,并问郭如何处理。被乌木事件搞得焦头烂额的郭坤龙闻讯一愣,随后回答:“发现乌木,就埋到(埋起来)”。吴高亮甚是气愤,因为前任通济镇党委书记杨勇曾告诉他,“发现乌木不举报是违法行为”,如今他发现了乌木,镇政府不仅不挖,却要让他再埋起来。

  当地政府对乌木事件的处理也让吴一头雾水。吴高亮苦笑着说,既然说我是“私采滥挖”,为何不对我进行行政处罚,反而奖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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