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李悦、张晨报道:利用虚假身份租车,后将车抵押到汽车寄售行,男子以此牟利20余万。昨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荣某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经查,50岁男子荣某家住江岸区,曾经因盗窃罪两次入狱。去年8月17日,荣某利用虚假身份在武汉市一汽车租赁公司合同租了一辆轿车。办完手续下来,荣某共花费4千元。就在当日,荣某立即找人伪造了该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将该车开至汉阳抵押。
初次尝到了甜头后,荣某又于同年的9月、11月、12月采取同样的方式分别到不同的租车公司租走三辆轿车并抵押换钱。涉案车辆共计价值20余万元。
去年12月,荣某被抓获归案。此案一审后,荣某被判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可是荣某却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昨日二审庭上,荣某对自己罪行供认不讳,希望法院能对他从轻处理。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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