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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7月20日凌晨,实名认证的公安局团委书记“女警薇博”微博转发《扫黄现场小姐裸身遭讯问失声痛哭》的视频,并评论称:“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此番言论引来众多炮轰,称警察不应对失足妇女进行嘲讽。有网友在其微博中找到多张炫富照片,显示其经常“挎着香奈儿、LV的包包去旅游”。随后,“女警薇博”取消了加V认证,并将微博改名。(7月24日华声在线)
平心而论,“女警薇博”博主对失足妇女发出的声音,的确有些不妥,这有站在道德高地鄙视失足妇女之嫌。事实上,作为一个警察,对于这样的敏感事情,应当谨言慎行,不要让人感觉到所说的话与其身份不符。但是,这样一句不当评论也只是不当之言,并不值得网民上纲上线。这样一句评论毕竟没有违反法律,没有侮辱、诽谤他人,虽然有些“站着说话腰不疼”之嫌,但大体还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网民不喜欢这一句话,可以批评、反驳她,实在没有必要将其上纲上线到歧视高度,进而怀疑“女警薇博”博主的人品,甚至对她进行谩骂、人肉搜索。尤其是,“女警薇博”博主先后两次在微博上进行了道歉的情形下,有些网民仍然进行谩骂,就显得有些不理智了。
言论虽然是自由的,网络也是开放的,但是,自由和开放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与权利。否则,今天没有“女警薇博”的空间,明天就没有其他网民说话的空间。
我宁愿要一个有公职人员偶尔会说错话的网络,也不需要一个没有公职人员参与、网民自说自话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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