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开始施行。这部“最年轻”的有效法律,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增添了有分量的一笔。业已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国家从整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除通过了现行宪法外,还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39件,行政法规714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8921件。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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