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扩大营业税改革试点范围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促进实现中部地区崛起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内的中部地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要继续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更加注重转型发展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激发中部地区内需潜能,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全面崛起。会议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
1
加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
2
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3
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经济带。
4
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5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6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大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
7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武汉、郑州、长沙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
会议要求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支持中部地区改善民生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据新华社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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