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丁刚实习记者 唐会余
张老师住在渝北区农业园区管委会旁边的枫桥水郡小区,前两天,他发现有人在小区门口卖东西:野鸡和野兔。
23号晚上7点多,重庆一所大学的张老师,步行下班走到自己小区门口,看到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正在卖青菜,女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一家三口,都为谋生,让他觉得很温暖。
然而,就在一个婴儿车旁,拴着一只灰色的兔子。腿被牢牢捆住,兔子只是在原地不停地滚跳。一条腿上,还有一道3到5厘米的伤口,渗着丝丝血迹。
张老师停下来,打量这只灰色兔子。
抱孩子的女子凑上来问,要兔子不,卖给你。
张老师说,兔子要价50块,但她身上只有6块钱,还不能把它买走。
张老师断定,兔子是野生的,毛色不一样,最显著的特征是,兔子的眼睛有野性,也比一般的兔子活跃——被捆住,还不停蹦跳。
身上钱不够,张老师想等会再来赎回兔子,但兔子和人都不见了。
24号晚上,张老师再次赶回小区,同样的两个身影又出现在小区门口。没看到兔子,看到3只鸡。
这是野鸡,它们被拴住双腿,捆在地上。一只成年的野鸡,毛色艳丽,看起来很有精神;另外两只半大的小野鸡,看起来没有精神。
张老师说,它们应该很久没吃东西了。
问了价钱,对方说,成年野鸡100块一只,已经有人买走了。剩下的两只半成年的,加起来卖100元。
张老师摸出手机,躲到一边,给森林公安打电话(前一天,专门查的)。
过了七八分钟的样子,渝北区森林公安的两个民警(其中一人也姓张)赶过来,把人和野鸡都带走,野鸡后来放归山林。
他们说,野鸡是在自己的菜地里捉到的,也没有要高价。
张警官给他们说,这是野生动物,按照法律,对两人教育后,要罚款500元。
两人原来家住江北区,后来因为住地开发迁到现在的渝北,住在女儿家。平时闲着,山边种了块地,种菜来卖,野鸡野兔都是跑到他们菜地里来被抓到的。
考虑到他们不懂,况且野鸡野兔,估计也会对他们菜地造成一定影响,最后交的罚款100元,全是一张张1元的。
张警官说,现在很多市民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法律不是很熟悉。其实,像野鸡、野兔这些看似很寻常的野生动物,是不能拿来贩卖的。如果大的野生动物危害田地庄稼,应该交由执法人员处理。
张老师说,她是教外语的,懂得国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很好,比如,野猪糟蹋庄稼,警察处理后,防止农户憎恨野生动物,国家还要对野生动物损害了庄稼的农户进行赔偿,重庆郊区野鸡、野兔多,说明生态好,更应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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