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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14岁女儿去捡别人的包 面对监控铁证就是不肯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6日06:28  龙虎网
让14岁女儿去捡别人的包面对监控铁证就是不肯还

迟女士的朋友演示当时是如何忘记拿包的

  龙虎网讯 一位女士一时疏忽,在骑车时忘拿自己的包了。不久后一对母女路过,妈妈示意未成年的女儿过去捡起了包,然后骑着电动车带女儿离开了现场。这是发生在6月22日的事情。

  故事此时才刚刚开始。那位失主十分心急,通过报警,民警帮助她找到了监控录像,并且还顺利地找到了捡包的母女∩是这位妈妈坚决否认有此事,甚至看了监控录像也不承认。这样的结果让失主愤怒了:“怎么能这样做母亲呢”

  丢了包,失主很心急

  丢包的是迟女士,今年近70岁了。6月22日,她应邀参加一家保险公司的活动,当时她的电动车停在洪武路隆盛大厦东亚银行的门前,在下午4点多钟,活动结束后,她取车时为了腾出手开地锁,将包放在了旁边一辆自行车的后座上,由于跟旁边的人说话,她把包的事给忘了,推着车就走,包落在了原地。

  5分钟后,她意识到包没拿,立即骑车回原地,发现包已经不见了。迟女士的包里面有1000多元现金,还有面值几百元的超市卡,还有身份证、银行存折和卡以及衣服等,丢了包的迟女士急坏了,立即报了警。

  捡包的是个小女孩

  派出所民警赶到后,首先调取了治安监控视频,新街口地区探头很多,不过那个地方恰好是个死角。警方没有放弃,最终通过调取银行的监控看清了事情的经过,确认是一对母女捡走了迟女士的包。

  昨天上午,据看过监控录像的迟女士朋友王女士称,在事发后他们调看了很多地点的监控录像,从附近的华泰大厦到隆盛大厦后门以及抄纸巷巷口的监控,还原了当时的大致经过。

  在迟女士离开后,有个男的过来推车,注意到这个包后拎起来看了一下,又放下了。由于没放好包掉到了地上。

  过了几分钟,一对母女模样的走了过来推电动车,当时女孩是穿着红色的裙子,母亲穿着T恤,在骑上电动车后两人没有动,等到没有人时,那个女孩又下车过去捡起了包。

  随后母女俩骑车从隆盛大厦红泥酒店门口经过,经抄纸巷右拐直行,经过劳动局门口时,母亲起先是把那只包搭在右肩上,后来不见了,但是女孩怀里抱着什么东西靠着母亲,似乎在遮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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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编辑:吴鑫浩

  对方不承认,民警很无奈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见到了派出所的匡教导员,他表示,经过多方调取监控,清楚地确认是一对母女捡到了包,而且找到了捡包的人。

  原来,迟女士的朋友认出,当时这对母女也是从保险公司活动现场出来的,一个明显证据是,现场的人都领到了一个枕头,而当时小女孩手里也抱着一个枕头,后来遮盖时可能也是用枕头压在包上面。

  通过与保险公司方面协调,最终联系到了那位女士,她姓宋。6月30日,民警将宋女士和她的女儿一起叫到了派出所协调处理此事。

  “我们当面放录像给母亲看,要求她归还迟女士的包。”匡教导员说,但是没想到的是,这位中年女子一口否认捡了别人的包。

  “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最后真是鼻子都气冒烟了!”匡教导员说,他们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因为这涉嫌非法侵占不当得利,而不是盗窃。如果要立案,涉案金额标准是1万元,迟女士包里的财物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他们只能劝说。

  “说到最后,她还说自己是弱势群体,说民警强压她。”匡教导员说,宋某和丈夫都在南京打工,是外地人,丈夫是渣土车司机,她是清洁工。女儿14岁,应该还在读书,可能是暑假到南京来陪父母的。

  民警当时也询问孩子,可是小女孩只是哭,不说任何话。

  对话失主

  不该让孩子做这种事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电话中与迟女士进行了交流。

  现代快报:目前此事打算怎么办

  迟女士:只有通过法院起诉,可是我想法院发了传票,她们也不一定到庭,判决了估计也执行不了。这件事我跑了很多趟,人都瘦了好几斤。

  现代快报:那就这么放弃吗

  迟女士:我希望这件事即使得不到满意的解决,但是也让其他人从中得到警示。妈妈的这种做法,我想说已经给女儿的前程抹上了污点。

  现代快报:具体是什么感受

  迟女士:我看到监控录像时,都叫了起来,当时腿都软了,因为我看到,是妈妈示意孩子去捡包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啊,我自己也是有儿有孙的人,不应该让孩子做这种事。

  现代快报:可以告诉我们对方的住址吗我们去协调一下。

  迟女士:不能说,要是媒体曝光这个女孩,那孩子就更完了,妈妈已经害了她,我不能再害她。

  律师支招

  遇到这种事情失主应该怎么办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张世亮律师表示,按照《刑法》等规定,对于他人的遗失物,失主要求拾得人、保管人交还物品时,拾得人、保管人拒不交还,已经涉嫌构成侵占罪。但目前公安机关不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量刑标准不够,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目前可能确实只能这样,如今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如果失主起诉到法院,公安机关配合提供证据就可以了。另外,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孩子,即使侵占的数额够了也会免于处罚,而在这起事件中,小孩只是母亲实施相关行为的工具,肯定是可以免予处罚的。

  从失主来说,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做法不合适,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如果确实不能立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而如果对方收到法院判决,仍然不返还,就构成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应当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可以发司法建议书,由公安机关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微评论

  作为父母能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做表率,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和空间,让孩子从小树立起一个诚信为本的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其意义远远超过了一个包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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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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