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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东 詹成刚 吴甜
一对郎舅假借“能办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幌子骗人钱财,终惹牢狱之灾。近日,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军、李秀春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
2009年底,刘军经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申请,获批入住翠屏区江北和苑小区一套经济适用房。搬家当天,刘军的内弟李秀春听说姐夫有能力办到经济适用房,遂商定帮朋友办一套。之后,李秀春介绍来朋友李某,并带李某到刘军家中“实地”看房。郎舅俩一唱一和,声称有能力办到低价经济适用房,李某深信不疑,产生购买意向,并将第一笔“购房款”1万元交给了刘军。此后,经李秀春介绍购房人,刘军不断“推出”新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后被害人索要房屋未果,遂报案。经查明,至2010年12月案发时,刘军以收取订金等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3万余元。
(张学东 詹成刚 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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