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海华
青浦区明珠路555弄业主日前反映:我们小区会所的室外游泳池距离居民楼比较近,每天营业到晚上10点,几盏亮晃晃的照明灯影响居民休息。游泳池在管理上很不规范,水质情况也没有公示,希望尽快整改。
7月24日上午10点,记者同市社体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现场。放眼望去,这个游泳池的底部是用深蓝色瓷砖砌成的。国家标准规定,游泳池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不渗水,呈浅色,应易于冲刷,不易聚积污垢。
记者在当天泳池自查登记簿上看到,“砂缸处理反冲洗时间”一栏写着21点,“消毒剂添加时间”则写着21点30分。很明显,这些记录都是提前写好的。而“新水补充量”一栏从开业至今都是空白。
从泳池监测记录来看,每天只做3次检测,而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每天进行6次。“水质公示”被张贴在了泳池的一处角落,按照规定,应张贴在入口醒目处。
检查人员考虑到该泳池的实际经营情形,开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7、8两月采用沉箱的办法把泳池的底部暂时遮盖住;9月份泳池关闭后清除原有瓷砖,改为统一的白色池底。考虑到安全隐患,尽管救生员已经足额配备,仍须加强布岗和巡视,并在泳池西南侧增加固定救生台。
随后,检查人员对联名路上一家别墅住宅会所游泳池进行了回访。根据国家卫生标准,游泳池里的游离余氯比率应为每升0.3毫克至每升0.5毫克。而7月初对该游泳池的检测发现,这一数据竟然高达每升2.0毫克。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泳池已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顿,加氯装置也已修复。不过,检查人员指出,从儿童戏水池到成人池有一个高达1米的落差,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加装不锈钢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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