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开审特大制贩毒品案 12案犯受审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昨天上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262.5公斤K粉的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李志军、赵中华等12名案犯当庭受审,将择日宣判。
每公斤1.4万卖给下线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间,被告人李志军、赵中华等人先后从外地购得易制毒化学品原料盐酸羟亚胺662公斤。随后,他们分别在乐昌市乐城街道办塔头村委会的一处牛栏房、乐昌市长来镇长来村委会一处养鸭房等偏僻地方,生产制造毒品K粉高达262.5公斤,并进行贩卖。
其中,2011年1月至4月,案犯陈丽、雷文鸣以每公斤14000元的价格向李志军购买了19公斤K粉,后转卖给绰号“洪哥”、“阿星”等下线。
购制毒原料时被警方发现
案件的暴露始于案犯一次从广东前往江苏采购制毒原料。2011年4月15日,被告人邝峻联系好江苏省盐城的潘某购买盐酸羟亚胺后,邝峻等3人开车前往江苏省盐城市取货。次日上午,邝峻等人向潘某购买了100公斤盐酸羟亚胺后,在驾车回乐昌时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在逃跑途中,3人将100公斤盐酸羟亚胺扔在江苏某高速公路高架桥下。4月17日,邝峻、李晓能、丘明荣在乐昌市被公安机关抓获,从而破获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李志军、赵中华等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树清、陈丽、雷文鸣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志军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