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杀医案”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公诉方称应以故意杀人罪究责 被告方对指控无异议期望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梦南走上法庭时,情绪稳定,回答问题时头脑清晰,只是走路稍有不稳。
庭审过程中,被害人王浩的母亲一度情绪激动,喊出“李梦南,还我儿子”,现场出现一阵情绪波动。经告诫后恢复平静。——据央视报道
本报讯 (记者李颖)昨天,曾经轰动一时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杀医案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时多持续到下午近1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讨说法不接受道歉
“哈医大杀医案”曾轰动一时。今年3月2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17岁患者李梦南闯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的医生办公室,拿起手中的水果刀砍伤了医生,造成了28岁实习医生王浩死亡,还有3名医务人员受伤。
王浩的父亲王东清开庭前在微博上写道:“我的晚年本应该是孩子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自从3月23(日),一切都变了。每天想儿子,偷偷抹眼泪。”
记者昨天联系到李梦南的叔叔李春明。李梦南的家属表示,整起事件中,王浩家庭所受到的伤害是最大的,他们再一次提出向王浩的家属道歉。
但王东清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不会原谅李梦南。“这次来就是为了给他(王浩)讨一个说法。”
嫌犯未满18岁或从轻
记者了解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梦南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王浩代理律师陈志华表示,庭审被害方、被告方对控方证据基本无异议,且被告方对故意杀人罪指控亦无异议,仅期望减轻处罚。庭审存在几大争议焦点,如: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哈医大对被告人诊疗是否存在过错;被告人犯罪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等。
“哈医大杀医案”一直被舆论关注。案件开庭审理之际,舆论也有不同声音。内蒙古一名医生马忠军因李梦南自身的悲惨遭遇在微博上呼吁轻判。而网友“五华队-农民工clock桂”则认为:“如果王浩父亲一方败诉将伤透千千万万医务工作者的心。”协和医院医生王晓军表示:“残酷的审判,无论结果怎样,都会让人心痛。”
双方律师激辩:应当严惩VS医院过错
在庭审开始之前,记者采访了双方的律师。
(受害人王浩家属的代理律师李慧娟表示将会按照王浩父母的意愿,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提请对被告人李梦南进行严惩。)
李慧娟(诉讼代理人):我们期待法庭对被告人李梦南予以严惩,还王浩以公平,还社会以安宁。
(被告人李梦南的辩护律师李方平则表示此案并非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由于医疗纠纷而引发的案件。)
李方平:我们认为可能整个侦查过程忽略了一个事实,(李梦南家属)他们也一直在表达,哈医大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包括误诊。
(李方平认为本案与其他一般性医疗纠纷案件最大的不同是其医疗纠纷属于引发性的,即在患者诊疗过程中,由于院方过错导致患者产生不满情绪,继而造成患者对医护人员行凶的后果,希望法庭能够对被告人提出的院方医疗方面的过错予以查明。)
李方平:哈医大治疗过程中存在歧视,李梦南因为有肺结核,是一个传染病人,医生也不愿意去接待这么一个患病的少年,叫他在外面等,只允许他祖父进来。从他内心来讲,他是觉得“你歧视我”。
(最后被害人王浩家属的代理律师李慧娟表示本案能够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不仅是还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公道,更能引起人们对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紧张现状的关注。)
李慧娟:被告人李梦南极端的行为(是)对于个体的伤害,对于行业的伤害,更是对医患关系的伤害,对社会的伤害和破坏。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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