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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卫生法》有望年底出台 新法强调严防“被精神病”
晨报讯(主任记者 李敏)如果遇到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你最先会怎么办?
与精神病院联系?
打120电话?
打110?
今后,前两种方法都将是不恰当甚至不合法的途径,将不受法律保护。
须先报警 再由医疗机构诊断
昨日,“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在沈召开,此次培训班由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承办。
专家们也对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有关政策性问题给予了解读和研讨。
专家介绍,最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将于今年8月进行“二读”,有望年底出台。同时,专家解读,遇到有肇事、肇祸倾向,已威胁到他人的疑似精神病人,市民拨打精神病院寻求解决的做法可能将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精神卫生法(草案)》强调,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市民应先报警,由警方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并且通过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既保护了精神病人的权益,也防止“被精神病”情况的发生。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至少有一名精防医生
“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来沈主要目的是研讨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
沈阳市精神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副主任梁光明介绍,该项目主要包括登记、评估随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为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住院治疗等等。目前,在沈阳皇姑区、和平区、沈河区、于洪区实施,今年将扩大至覆盖沈阳14个区县。
梁光明介绍,沈阳已达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一名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医生。至去年底,共有专兼职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医生1466人。这些精防医生掌握着患者的病情,定期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同时对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进行监督。
梁光明提醒,有此类患者的家庭一旦搬家,要及时与迁入新社区取得联系,防止精防医生无法跟踪病情、断档等情况出现,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目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药品援助项目,向经济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捐助药品,符合相关条件的患者家属可向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沈阳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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