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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拿公款5万借给妻弟使用
凉州区安监局原局长犯挪用公款罪被判缓刑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7月25日,记者从武威市有关方面获悉,凉州区安监局原局长田万宝犯挪用公款罪,日前被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现年43岁的田万宝系武威市凉州区人,原系凉州区安监局局长。2008年11月,凉州区安监局决定关闭武威市大口子煤矿照面山井、凉州区金山乡金山村小口子煤矿、凉州区崖湾村小口子煤矿。其间,煤矿经营者董某关闭了自己承包经营的凉州区金山乡金山村小口子煤矿。2010年8月,凉州区财政局、安监局向凉州区金山乡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对已经关闭的凉州区金山乡金山村小口子煤矿给予补助资金75万元。在此期间,凉州区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陈某、徐某、田万宝共同商议,决定向关闭的三家煤矿在发放补助中每矿收取现金5万元。后董某在向凉州区安监局申请拨付补助款过程中,与前任凉州区安监局局长陈某及田万宝商定从该款中提取5万元作为安监局的购车补助款。凉州区安监局分别于2011年6月10日、6月24日、8月19日以每笔25万元将共计75万元补偿款拨付给董某。同年6月24日,董某从拨付的补偿款中提取了3万元现金交给田万宝。同年8月15日董某再次支取2万元现金交给田万宝,田两次收取董某缴纳安监局的现金5万元后私自保存。其间,田万宝妻弟李某(武威市第二建筑公司个体户)以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田万宝借款。2011年8月15日,田万宝将从董某处收取的现金5万元借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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