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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淮晨报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自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我省列入了第二批的试点,“营改增”试点计划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7月25日-27日,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将在合肥召开,会上或许能带来更多信息。
“营改增”基本沿用“上海模式”
“营改增”还是来了,各个部门都显得很谨慎。无论是省财政厅还是省国税局,透露的信息都非常少。
早在6月初,对于“营改增”的准备工作就已经开始。各市都在学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等一系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件。
7月初记者到合肥市国税局的一次采访,就碰到了税务部门对企业财务进行专门的“营改增”培训,培训规模还不小。
和我省一样,其他申请的省份都在私下准备着。江苏省泰州市国税局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他们很早就在学习文件,内容就是在上海试点的各种材料,估计试点范围和内容与上海基本一致。“如果从8月1日开始执行,那内部文件应该已经下来了。从目前消息来看,不同省份执行日期是不一样的。”
和“上海模式”类似,这批10个省市也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
13个文件已经草拟出台
除了草拟《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方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任务分解》、《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方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等共计13个文件外,从省国税局到地方国税局,一个多月前都成立了“营改增”工作组。
具体的文件内容各方均表示不便透露,最后方案要等省政府定夺。
据了解,我省已经全面系统摸排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源现状,分析行业税负情况,以摸清税源家底,测算财力影响。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源典型调查测算各市都有,我省做典型测试的有三市两县。”合肥市国税局知情人士透露,为了“营改增”,各地都做足了准备。
试点“营改增”,还要做一些测算,还要做一些国税、地税系统的整合,管户的移交等准备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受益明显
“营改增”对于纳税人来说,到底有何影响?
公开报道显示,上海的改革试点至今,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减税超过20亿元,企业税负降低40%。小微企业成最大受益者。
以淮北市为例,从测算情况来看,淮北市区“营改增”将涉及“1+6”行业纳税人约438户,分别为交通运输业157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业5户、信息技术业28户、文化创意行业97户、物流辅助业34户、有形动产租赁业16户、鉴证咨询业101户。阜阳市受影响比较大的也是交通运输业,这块纳税户有461户。
对于经营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得益于“试点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年销售额低于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的5%的营业税改征3%的增值税”的规定,对他们是最大的利好。
假定某小规模纳税人从事租赁行业收入为100万元,按原营业税政策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为5万元(即100×5%);改为增值税后,根据增值税计算公式: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即[100÷(1+3%)]×3%),应缴增值税约为2.91万元,两者相差2.09万元。
“营改增”后,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下游行业影响较大,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整体税负会有明显下降。(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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