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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报道,7月23日,马鞍山南路一小区内游泳馆发生了一起7岁女童溺亡的惨剧。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体育局获悉,出事小区内的这家游泳馆已经被勒令停业整顿。昨天,记者对市内一些拥有游泳场所的小区进行了走访,发现部分小区游泳场所安全有隐患。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不少小区泳池内没有设置救护观察台,池边也无标明水深警戒线,出入池扶梯等设备也大多欠缺。
松林路金星家园小区内的泳池面积约在300平方米以上。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里时,看到泳池内游泳的约有四五十人,这些人里有大人也有不少孩子。根据《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并设置2个高度不低于1.5米的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然而,记者在该小区的泳池边并没有看到救生观察台,池边只摆了一个塑料板凳。而救生员也只有一人。
那么,市民应该如何选择安全的游泳场馆呢?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处长杨云表示,市体育局目前正在对全市游泳场馆进行摸底排查,待排查结束后,将会在体育局网站和媒体上发布符合安全标准的游泳场馆名录,供市民选择。他还希望通过合肥日报对市内游泳场馆的经营者们发出呼吁,希望他们一定要重视场馆内的安全工作,把游泳者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汪洁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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