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泸溪7月26日讯(通讯员 龙浩 唐艳)老人未能及时让路,他十分生气,路人劝说不要打老人,他竟将怒气撒到路人身上,将其打伤,7月26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被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
2012年1月10日14时许,陈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经过泸溪县浦市镇一路段时,因前面的浦市镇居民姚某骑自行车没有及时让路,陈某便急躁了起来,下车将姚某连人带车推倒在地。姚某的同村村民黄某见后上前叫陈某不要打老人,陈某听后就对黄某讲:“好,不打老人,打你!”随后陈某用拳头朝黄某前额打了一拳,将黄某打倒在地,并用脚朝黄某的右肩部踢了几脚,致使黄某受伤。经鉴定,黄某右肩部损伤致右锁骨骨折,评定为轻伤。
事后,陈某的家属主动给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某医药费4000元。2012年5月,陈某到泸溪县公安局浦市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稿源:红网]
[作者:龙浩]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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