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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广西7月26日电(通讯员谈隽鑫 黄绍柏 记者梁洪)7月23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由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现北海市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黎霞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
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黎霞(女,40岁)在北海市社保基金经办中心从事社会养老保险金拨付工作期间,与该中心副主任黄敏(另案处理,已判无期徒刑)串通,滥用职权,不经审批程序,虚设并不存在的39人为参保人员,录入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资料库,共发放退休金537865.62元。其中,被告人黎霞侵吞虚设的21人所谓的退休金共353065.02元。
2003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黎霞与黄敏滥用职权,未经审批程序,将不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无业人员梁某等41人录入北海市社保基金经办中心资料库,作为正式参保人员,享受社保待遇,办理退休手续。2003年至2011年10月,北海市社保基金经办中心根据黎霞所录入的参保人员资料,共向梁某等41人发放退休金3359401.00元。期间,黎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梁某等7人贿赂15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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