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佳拥警模范、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
(面对突发性事情,娄底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李贝(中)显得异常冷静。)
红网记者 刘怡斌 实习生 胡弋 娄底报道
32岁的女民警李贝最近被推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这在娄底公安系统引起不少震动。大家纷纷表示:“这是我们公安系统的骄傲和荣誉。”
李贝现担任娄底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她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娄底市十大执法为民好警察、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面对罪犯,她有勇有谋
2000年,娄底市公安局破获一起贩毒案,彻底摧毁娄底至云南、缅甸的贩毒锁链。李贝当时作为专案组唯一女民警深入中缅边境,和同事乔装成“购毒老板”引蛇出洞,为使对方相信,她学会了抽烟、喝酒、粗嗓门说话,一副“小混混”模样。
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未出门,线人提出去买生活用品,队长便派李贝陪她一起去。那时李贝才20出头,头一次看到这么多精美的少数民族商品,逛着逛着就放松了警惕。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电话里领导说,出事了,快回宾馆。这时李贝才发现离宾馆很远了,并且身上没有带枪。她把东西全扔在地上,抓起线人的手就狂奔起来,回到宾馆时,全身都已经湿透了。
不到半个月时间内,专案组就缴获海洛因10余斤,抓获贩毒嫌疑人13人,其中6人为女性。她又担负起了对全部女性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押解、看管、审讯工作,10多天时间内,她把床安在了宾馆房间的过道上,每天都是和衣而卧。
当年的禁毒大队长还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那是李贝刚参加工作不久,一次,队长带她和三个队友去抓一名女吸毒人员,晚上9点来到一个居民小区,三个男民警直接上了四楼,安排李贝在楼下等着。可没想到,等队长下楼后,才发现李贝已将嫌疑人抓到手了。原来,他们上楼不久,李贝就发现正往家走的嫌疑人,等不及请求队友支持,李贝趁对方不备,利用她学的擒拿术把这个比自己高10公分多的吸毒人员擒获,直接把罪犯押到四楼。
当大家对女吸毒人员搜身的时候,并没有搜出毒品,队长决定直接带回公安局审问。李贝说,你们去吧,我再找找看。队长走后,李贝仔细地从一楼走到四楼,四处查看。突然,她想到刚才搜身时这名女子并未穿内衣,这说明她肯定是出门不久就回来了。如果这样,刚才这名女吸毒人员很有可能是去拿货了。这时,李贝的眼光落在一楼与二楼之间的煤堆上,仔细一搜,果不其然,她看到了一小包毒品。李贝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她马上把所有的煤球搬出来,搜出了掉落在缝隙里的若干包毒品。
“胆大、心细”,这四个字形容李贝是再贴切不过了。
对人对事,她诚心诚意
2002年,李贝调到看守所成为管监民警,确保了分管监室五年安全无事故,几乎月月被评为“红旗监室”。被她亲手从云南抓回的贩毒女犯由于要经历死刑复核程序,还被关在那儿。由于曾经是该案的办案民警,云南籍的2名死刑犯、4名重刑犯给她出尽了难题,吵闹、打架、自杀,越是她上班越闹得厉害。
李贝总是以慈母情怀呵护、感化这些在押人员。死刑犯郭某是因被丈夫抛弃,无法养活5岁的女儿才走上贩毒的道路的。有一次,郭某不遵守监规,李贝将她叫到院子里,以心换心地陪她聊天,反复作她的思想工作,帮她替女儿写信,正是在李贝的爱心、真心、耐心的感化下,郭某等有所触动,行为上发生了改变。
2004年5月,郭某被决定执行死刑,她将所有的身后事全部委托给李贝,对她说完这辈子最后一段话。她说:“李干部,你是我在这个城市最恨的人,但也是唯一值得我信赖的人,东西交给你,我放心。”李贝没有想到,第一次给她交待遗言的,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朋友,而是一个“恨”她的人。
李贝对任何人都很诚心诚意,不管是对自己的战友、亲人、同事还是对一名即将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犯人或他们的家属,她认为,即使是罪犯,他们的人格、他们的人权、他们的尊严也应被尊重。
临危受命,她勇往直前
2010年8月,一名中年女性爬上娄底市城区一栋14层的高楼,意图自杀。李贝作为谈判专家赶往现场。李贝和同事轮番对她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攻势,当事人同意李贝一人走上高台为她送笔和纸。
为了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李贝不顾个人安危,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和当事人一起坐在50多米高空的悬梁上,以便通过和当事人平等、对视交谈以取得最佳谈判效果。当她俯下身挡住当事人的视线,以便让同伴跃上高台营救时,当事人察觉后拼死往楼顶边缘跑去。千钧一发之际,李贝毫不迟疑,一把抱住当事人的腰部,猛地将其摔倒在地,在随后跃上高台的消防队员的帮助下,终于成功营救当事人。
当李贝走下楼时,围观的群众为她让出一条路,夹道欢迎这位女英雄,并报以热烈的掌声。
对于李贝来说,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干什么工作,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她对人生道路的一种选择,更是她内心深处的强烈渴望。这选择,决定了她的快乐绽放在把犯罪嫌疑人抓获的那一刻,在获救群众喜极而泣的那一刻。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胡弋]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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