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黄洁 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涉嫌犯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一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法院认定其构成上述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据了解,法院最终认定其受贿金额117万余元,非法经营获利1600余万元。
????现年56岁的张敬礼自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张敬礼的受贿共计四起。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张敬礼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随后向该公司总经理卢某索要人民币38万元。
????此外,张敬礼还屡次以强迫售书的方式实施受贿行为。张敬礼曾编著印刷了《寿世补元》一书,此后其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他人谋取利益为对价,强迫对方购买《寿世补元》,累计价值近80万元。
????不仅如此,2010年2月至5月,张敬礼还故意捏造他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事实,并指使他人向中纪委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1300余封。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张敬礼伙同他人非法出书,违法所得额16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