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27日讯(记者 刘容 通讯员 路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部分设区的市和县、自治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一、长沙市512名 株洲市395名 郴州市443名
二、长沙市芙蓉区213名 雨花区247名 开福区219名
岳麓区263名 望城区228名 长沙县298名
衡阳市珠晖区182名 石鼓区163名 蒸湘区173名
株洲市天元区171名 芦淞区173名 株洲县189名
湘潭市雨湖区224名 湘潭县310名
邵阳市双清区178名
岳阳市岳阳楼区269名
张家界市桑植县227名
郴州市北湖区198名 苏仙区197名 桂东县171名
永州市江永县187名 江华瑶族自治县230名 宁远县296名 道县275名
怀化市鹤城区212名
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作变动。
[稿源:红网]
[作者:刘容 路标]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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