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帮人“买官” 骗钱600万
邹焰焰被带到庭审现场。其收了朋友600万元帮他人“买官”,被控诈骗罪。昨日,此案在二中院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正厅级升副省级要价500万元,副局级升正局级要价300万元。”在京做石油化工生意的邹焰焰,自称认识中央某高官的同学,被控伙同刘某骗了其生意上的朋友600万元。
昨日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邹焰焰被控诈骗罪。法庭上,邹焰焰不承认指控事实,他称,“有个朋友社会关系广,我只是帮忙问问而已”。
一石化公司老总被控诈骗
开庭后,邹焰焰一瘸一拐地被法警带上法庭,50岁的他头发花白,自称是一家石油化工公司的法人代表。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1年间,邹焰焰伙同刘某(另案处理)虚构能帮助被害人王某,为其朋友办理副省级职务升迁事宜,以收取办事费用为名,先后骗取王某共计600万元。
2011年8月24日,邹焰焰被警方抓获,赃款已被其全部挥霍。
检方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邹焰焰的刑事责任。
饭局接下“买官”生意
“我有异议。”对于指控,邹焰焰说,是王某主动提出来的。
邹焰焰称,2005年前后,因为生意的关系他和王某认识,并成为好朋友。
“2009年六七月份,在和王某一起吃饭时,王某向他提出有两个朋友想办理职务升迁,问他有没有办法。”邹焰焰说,这两人,一个是某省的厅长,一个是某大学教授(副局级)。
邹焰焰表示可以问一问。之后,他通过朋友胡某找到人脉广的刘某,刘某答应帮忙办理,但称需要一定费用。
于是,邹焰焰就向王某说,厅级升到副省级需要费用500万元,副局级升到局级需要300万元。
据公诉人称,邹焰焰以此方式先后从王某处骗取600万元,但只给了刘某90余万元。王某也在口供中称,他一直等不到办理升迁的结果,后来也找不到邹焰焰,选择了报警。
庭审中,邹焰焰当庭申请刘某出庭对质,并要求“见证人”胡某(已被抓,另案处理)出庭作证。法庭表示会考虑。
最后陈述时,邹焰焰说:“我承认我犯了错误,但我认为我不构成犯罪。”
此案当庭未做宣判。
■ 案情还原
600万“买官”遇骗记
被骗人王某花钱帮两个朋友“买官”升迁,没想到600万“办事费”就这样打了水漂。他当初是如何相信邹焰焰的“跑官”谎言,邹焰焰又有何能耐敢拿600万元帮人“升迁”?被害人的证言及邹焰焰的供述,还原了这场“买官现形记”。
自称朋友是中央某领导同学
当庭检方出示了被害人王某的证言。据王某称,2009年底,他和某省一名厅长赵某、一名某大学教授林某吃饭时,赵、林两人说起了他们都得不到重用,“我就记住了”。
后来,王某和邹焰焰聊天时,得知邹认识很多领导,而且邹的一个朋友还和中央某领导是同学。于是,王某就问邹焰焰,能否帮助赵某和林某办理职务升迁。邹焰焰表示可以先帮助赵某办理,但需要500万元以上费用。王某同意了。
后经两人商议,由王某先给邹焰焰100万元,事办成后再给400万元。
2009年11月中旬,王某将钱打给邹焰焰,邹拿出一份红头文件。王某说,文件上面写着“国务院34号令”,正文有“任命赵某为副省级干部”。
又过了几天,两人再次见面,邹焰焰又拿出一份红头文件给他看。上面写的是“中组部119号令,任命赵某为某省副省长”,落款盖有公章。之后,邹焰焰收走了文件。
王某一看任命书都下来了,就把剩余的400万元给了邹焰焰。
王某称,之后,邹又以帮林某升迁为由,以相同的方式骗了他100万元。
网上下载“升职表”蒙骗过关
邹焰焰还真找了中间人刘某帮助办理“升官”。邹焰焰当庭称,刘某曾跟他说认识某部领导,他自己也曾亲眼见过刘某办理好的开发矿产审批证,并且刘某还和他说“职务升迁是最好办的,价钱也很低”。
而据刘某的证言称,他是一家汽车维修公司老板,根本就不认识某些领导,没有能力办理此事。10年前他通过胡某认识的邹焰焰,这次邹焰焰也是通过胡某联系的他。
刘某称,他在网上下载了干部升职履历表和某部的相关表格给胡某,目的就是让二人认为他有能力办升职的事情,可是他从来没有找过某些领导帮过忙,也不认识这些领导。
刘某还称,他和邹焰焰签有两份协议,共收了90万元,后来邹焰焰知道他办不成此事,就和胡某一起找他退钱,直到2010年12月被抓,钱也没退。
“买官”一年厅长、局长没等来升迁
钱交给邹焰焰之后,王某说,他就一直催着邹赶紧办事,但“我每次催他,他都说任命马上就要下来了,直到2010年10月,他的手机关机,我无法和他联系”。
王某称,2011年1月,他得知赵某并没有被任命为副省级,林某也没有升迁,他感觉自己被骗了,而后邹焰焰又不知去向。王某就去了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上述过程,邹焰焰在庭审中表示认可,但他否认这是诈骗。“我没有诈骗,也没有要逃走,要不然买房子也不会用我的真名了,我是被刘某给骗了”。
■ 赃款去向
花200万买房用来升值
邹焰焰在法庭上反驳说,并非公诉人所称的90万元,而是将收到的600万元当中的200余万元给了刘某。
“我在佛山、深圳等地买了7处房产,均是付的首付,花了有200万元左右;另外的请客送礼了。”邹焰焰说,“当时房产升值很快,我选择投资是想让这些钱升值,如果最后事情办不成,我可以退给王某。”
“你十几万元给了你的妻子,还借出去近100万元,这属实吗?”公诉人反问道。
“这是事实,但我只是把钱借出去,还要收回来。”邹焰焰说。
据邹焰焰在供述中称,还有一部分钱,大概有50万元,他还了赌债。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实习生 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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