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较为活跃的媒体人王甘霖,通过微博公布了四川省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拆迁办主任佘德刚的电话号码,并指责其豪车来源不明,同时也公布了其代理律师的电话,声称要“发动网民去讨伐他”。随后,佘德刚接到众多辱骂电话,不堪其扰的他决定起诉王甘霖。(8月3日《新京报》)
网络揭露贪腐原本艰难,这一起诉索赔谁敢重拳出击?且不论此次网络举报事件的真相如何,当事方佘德刚起诉媒体人倒是有点信心十足,不管真假,既然敢高价索赔,相信其已做好相当的准备。从该事件发生至今,阆中官方一再回应:王甘霖是因小舅子违建被拆,从而在网络上造谣生事。可当事人佘德刚并未就举报人提出的疑点回应任何媒体,反而是关机或消极应对。这其中,不得不让读者怀疑事件的真实性经不经得起推敲,豪车事件到底是谣言还是事实,无人能读懂?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佘德刚主任作为基层政府的官员,是不是应该纵容其家属从事经营性质的事业?即使该价值30余万的车子是她妻子开饭店赚的钱所购买,其开饭店的资金来源是不是也应该查证?街道办是一级政府机构,本身也科级单位,官员亲属从事投资经营性产业是否符合我国党政干部管理条理之规定?比如中央纪委就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请问:阆中有关部门,是否清楚该事件?或者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执行?
同时,中纪委发布的《廉政准则》第十三条关于处理措施的规定,结合其他有关法规的要求,对于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除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外,还明确了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不知道对于当地官员是否有震慑力?该事件发生后,阆中官方的解释并未就此事件加以说明,不知为何?如果认定王甘霖的确造谣,那么就应该起诉,甚至告其诽谤。但要是佘德刚主任的收入来源不能自证清白或者经不起相关部门的核查,那么其是不是应该受到律法的制裁?相信大家会拭目以待,真相终归是真相,谁也无法掩盖。
该事件发展的今天,已经成为公众事件,王甘霖有必要对佘德刚质疑其妻弟的房子遭到他们拆除后,进行打击报复的回应作出说明。阆中政府及佘德刚本人多次表示,在拆除现场王甘霖扬言要搞臭江南街道办和阆中市委、政府的言论,是否有证据支持?切不可自话自说,打胡乱说,有非常直观的证据才可以证明王甘霖在实施打击报复,否则就是欺骗民众,意图蒙混过关。相信阆中政府及佘德刚都是懂法律的主,不会无事生非冤枉好人。王甘霖作为媒体人,更清楚新闻人的职业操守,如果其轻视律法的严肃性,岂不是自讨苦吃!
当年,时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伍皓因媒体反驳其观点的评论意图起诉,最终不了了之。正如评论员舒圣祥所说,官员动辄起诉媒体和时评人,流露出的无非仍是权力的傲慢和霸气,说到底就是对言论自由和媒体监督的打压。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政治人物对传媒兴讼都不多见。梁文道先生也言:假如所有的政客官员都动辄告人诽谤,恐怕全世界的记者和媒体早就给人告个遍了。李毅中先生曾指出“媒体不是中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佘德刚起诉王甘霖事件最终结果如何,咱们拭目以待,但这也绝对是新闻媒体和当政官员的一次过招,在现行体制下,鹿死谁手尚无法定论。
[稿源:红网]
[作者:杨涛]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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