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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时报讯 (记者 黄朝红) 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玉大队处理一辆旅游客车违法,居然发现这辆昆明某旅游公司客车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有26起违法记录,驾驶人被处罚款高达17450元,记分123分。这是云南警综平台运行以来,昆玉大队一次性处理客运车辆违法最多,记分最高的驾驶人。
7月份,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孔某到车管所检车时,发现自己所驾驶的旅游客车有多起违法未处理。7月19日,孔某到昆玉大队对所驾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昆玉大队违法办人员查询所驾车共有26起违法行为,其中超速50%以上16起,超速10%以上50%以下9起,1起违法停车,孔某对所驾车辆的所有违法接受了处理,被处罚款17450元,记分123分。
2012年是道路客运安全年,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昆玉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牵手平安行”活动,针对孔某如此多的违法,将向车辆所属部门和旅游协会发函,建议取消其营运资格。
疑问
警综平台
为何被扣到123分
才被发现
按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即1年)记满12分,要接受7天学习并考科目一通过后才能领回驾照。孔某12个月被记123分,平均每月记分高达10分,在第二个月大约就该超过12分了,为什么警综平台对未满一个记分周期就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不能做出警示。一个关系到那么多乘客生命安全的客车驾驶员,应该进行严管,为什么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123分后才被“纠”出来?
客运企业
没接到交警抄报?
还是忘了督促司机?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超速50%有9起,超速50%基本上每月1起,沿线交警一般一个季度会向客运企业抄报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为什么客运企业没有督促驾驶员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而是在要检车时才去接受处罚?
对于超速50%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多次发生在同一个客车驾驶员身上,如果这个驾驶员是自带客车挂靠在某客运企业,客运企业是否可作出停运的决定,管辖地的运管局是否可作出取消其营运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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