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国礼)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7月份游泳类健身卡投诉量增多,对此,工商、消协方面表示,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据了解,7月份“12315”“96315”热线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810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销售服务1883件,中介咨询服务241件,居民服务158件。市工商局表示,由于七八月是游泳消费高峰时节,7月份游泳类健身卡的投诉有所增多,主要问题包括未约定使用期限,却以超期为由不提供服务;记名游泳卡设置使用期限过短;游泳卡过期但卡内尚有余款不予激活;办理游泳卡后以装修等理由暂停提供服务等。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游泳卡时要选择正规游泳场所,办卡前核对商家相关资质。购买游泳卡时,对游泳卡是否记名,服务期限多久、服务项目等内容应约定清楚,并妥善保存有效消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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