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读者李女士昨天向记者反映了一件烦心事:她在南京江宁一家美容院做了消除眼袋的理疗,眼袋没消掉,脸上却留下疤痕。这大半年来李女士和美容院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她买了一把锁将美容院大门反锁起来。
李女士今年40多岁,去年10月,她花6800元在位于江宁开发区的丹凤眼国际眼部理疗连锁机构做了眼袋消除的理疗。
李女士说,当时消费前,店里一个自称主任的人说她的眼袋很好治,两个月的疗程就能治好,无效还保证退款。不过2个月下来,李女士的眼袋并没有消除。去年年底,美容院又赠送了她一种名叫“BIO”的理疗继续处理眼袋问题,结果在做这一项目时,李女士的脸上被烫伤,留下疤痕。
此后,美容院一直在帮李女士做护理,处理脸上的疤痕。今年7月,李女士发现脸上疤痕至今未消,因此不同意美容院继续“护理”,要求赔偿。
锁门维权,店方称要追责
双方多次交涉未果,本周一中午十二点半,李女士携带一把新买的门锁,从外将美容院大门反锁起来。
发现大门被锁后,美容院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随后赶到,经协调,李女士开了门锁。
记者昨晚7时许和丹凤眼店方取得联系,该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店方领导对李女士的赔款要求仍然持拒绝态度,店方认为免费帮李女士“理疗”,而且“用的都是最好的产品”,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店方称,由于李女士采取了锁门的过激行为,给店方造成了损失,店方还要追究李女士的责任。
调解不成,再次陷入僵局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的杨旭红律师认为,李女士与美容院之间是服务合同纠纷,可以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提起诉讼。
律师表示,此类美容纠纷近年来呈高发态势,但消费者若通过诉讼形式维权,比较费时费力,还牵扯到一个举证难的问题。所以如果自己身体受损程度不是很严重、很明显,还是建议以民间调解为宜。
昨晚记者发稿前了解到,当天经过江宁开发区工商所调解,李女士和美容院之间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工商部门已经通知双方,于下周二再次前来接受调解。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
扬子晚报记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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