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佳)记者8月1日从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办法(暂行)》日前获得批复。该办法的颁布,旨在加大对我省软件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对示范企业的认定来培育行业龙头企业,从而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有效改善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环境。
《办法》规定,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必须为山西省内注册并通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企业一旦被认定为示范企业,我省将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同等条件下,由示范企业实施的软件项目,将优先推荐列入国家有关计划。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将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5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总数超过300家,年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力争达到20家,境内外上市企业力争达到5家,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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