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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纪委驻总署纪检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组成的督察组,将于8月6日—8日在我省督查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对一经发现的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搞所谓的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351—4922105、4956026。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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