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起,北京将对区县政府实行绩效管理,在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四个方面对区县考核,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加分,对发生行政问责的区县倒扣分。
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包括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四个方面。其中,战略绩效评价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五个方面。在民生改善一项中,纳入了教育发展、就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使居民共享发展成果。行政效能的评价则涉及依法行政、勤政廉政、高效行政等三个方面。由区县政府按照年度绩效任务,组织部门任务分解,每年7月底向市政府绩效领导小组提交上半年自评报告。年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年度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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