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预警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昨天,教育部发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期预警,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切莫轻信那些所谓“有办事能力”的人,谨防落入骗局。不要心存侥幸,以免上当受骗。
2010年9月,“某大学高考招生诈骗案”5名主犯悉数落网。这起招生骗局涉及甘肃、广东、北京等地考生,诈骗金额达140多万元。
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2010年上半年与在某大学内开设新青年司法考试分校的白某勾结,以“西部计划试点班”为名,招录高考落榜低分考生,诈骗钱财。随后刘某等人在其租用的某大学校区办公室以某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共骗取10多位考生家长147.8万元。刘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抓获。
2011年7月,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20万元不等,违法所得147.8万元退还被害人。
教育部表示,近年来,在高校录取期间,招生诈骗案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与招生部门有密切关系,冒充招生院校工作人员,编造虚假“内部指标”、“定向计划”、“补录计划”等,声称只要交钱就能实现“低分高录”,实施各种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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