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越检宣)原广州奥龙堡体育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龚某某以送票上门的方式,倒卖伪造的广州市奥龙堡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奥龙堡三中水上嘉年华”门票共计5715张,个人获利2800元,近日被越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
2011年7月份,广州奥龙堡体育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陆续发现有消费者持假冒的游泳票到广州市第三中学奥龙堡公司游泳场消费,于是报警。
警方经调查,发现制假售假为奥龙堡内部人员所为,被告人龚某某2011年5月份和同案人金某某、林某、易某某在顾客前来游泳时向顾客低价售卖假游泳票,以买得多可以优惠的名义,将票面价格为20元的游泳票以10元至13元之间不等的价格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