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李杨)谎称自己是前派出所所长,在深圳任何事都能办到,以帮助被害人安排工作、安排外地户口小孩在深读书、为超生儿童上户等为幌子,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8万余元。昨天,由福田检察院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伟涉嫌诈骗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刘某伟诈骗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0年春节期间,刘某伟通过朋友认识被害人胡某金时称自己是前派出所所长,看守所殷所是其铁哥们,有办法帮胡某金调到罗湖看守所工作。2010年3月,刘某伟称殷所在红桂路吃饭,向胡某金收取1500元;同年3月28日,刘某伟来到胡某金住处收取1万元,称请看守所政委和副政委吃饭就可以签订合同;同年5月8日,刘某伟以看守所殷所在这个月嫁女儿为由收取胡某金1万元;同年8月1日,刘某伟称罗湖看守所有四个中队长不同意其过去工作,再让其拿1万元交给他活动关系。上述几次收款,刘某伟均没有出具收条,之后事情便没有下落,刘某伟亦不承认收取胡某金钱财。
使用相同手法,刘某伟以帮助被害人冯某外地户口的小孩在深圳读书为名,骗取了冯某现金3万元。以帮助被害人徐某华超生的孩子办理深户入户为名,骗取了被害人徐某华的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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