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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广州8月3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姚嘉莉)继广园快速部分路段恢复原收费标准后,广清、深圳梅观、南光、盐坝等多条高速公路将于8月3日起恢复原收费额。
记者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2012年8月3日零时起,我省国有企业投资的(含部分国有企业控股的)62个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因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各相关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应于8月17日前按规定做好收费许可证、收费站公示牌的变更工作。
2012年6月1日,广东全省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收费标准(系数),由于采取了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原则等原因,造成部分收费区间收费额提高。据了解,为避免找零钞的麻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按以下办法取整:收费金额小于10元的,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收费金额超过10元的,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整,即收费额尾数小于或等于2.50元的,舍去不予征收;收费额大于2.50元且小于7.50元的,按5元计收;收费额尾数大于或者等于7.50元且小于10元的,按10元计收。
由于此种计算方法让部分收费区间收费额提高,群众反响较大。在7月31日夜间,省交通运输厅宣布,6月1日广东所有高速公路实现统一的收费标准后,因取整原则致部分区间收费额提高的广园快速路二三期(即黄埔区丰乐立交至东莞市中堂镇北王公路止)、韶赣高速公路、江肇高速公路等三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各个区间路段如果按新标准比旧标准高的,将全部从8月1日零时起又重新恢复按原收费额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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