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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被砸,是欠债惹的祸吗?据合肥方桥新镇小区业主黄先生介绍,至今没有找到元凶,他怀疑是债主所为。可是,记者联系上了黄先生所说的债主陈先生,对方称只是在黄先生家的墙上写了“还钱”两个字,并没有到黄先生家中砸东西。
他说——欠人家钱,一直没能力还
黄先生在合肥做木板工程生意,2010年10月,巢湖一家木材厂商向黄先生推销木材材料。“当时被推销员说服了,立即从他们厂家订购了十八万元的木材。付了五万,剩下的钱一时间拿不出来,准备和他们商议慢慢还清。”黄先生说。
2011年1月,双方协商欠款偿还时间,但是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厂家向法院起诉了黄先生,法院要求黄先生在2011年1月还清厂家欠款。
“当时工程出了问题,资金周转不开,实在没有办法一次还清。”据黄先生介绍,从2011年1月到今年4月,他都在陆续向厂家还款,目前还欠厂家七八万元。
家里两次被砸,东西丢失
6月29日早上,黄先生出差回到家中,推开门眼前的景象让他傻了眼,屋子里乱成一团,防盗窗被人卸了下来,沙发被人戳了很多小洞,衣服扔了一地。
“我马上检查家里的物品,放在抽屉里的6克金项链丢了。我怀疑是债主所为,因为他们前一天还打电话说如再不还钱,就会到我家里去。”随后他便拨打了110,警方开始介入调查。
7月5日,正在办公的黄先生接到小区邻居的电话,“你家又有人闹事了,快点回来。”
黄先生赶了回去,刚进小区门,看见自家的墙壁上被人用喷漆写着“还钱”两个字,防盗门被人踹得变形。
黄先生小区邻居介绍,当时在家正准备睡觉,突然听见一阵响就赶紧出来了,看见四五个年轻人对着黄先生家的门又踹又喊,小区里的好多人都听见了。
债主——催过债,但没进他家翻东西
黄先生家所出的事情是否为债主所为?8月3日,记者就此事向黄先生所说的债主陈先生求证。陈先生说,黄先生欠的钱都快两年时间了,法院判决也要求黄先生将余款还清,但是到现在为止黄先生都没有还清。
“我只在他家墙上写了‘还钱’两个字,并没有去他家翻东西。”陈先生介绍,丢失的金项链和一些物品,和自己没关系。
“反而是黄先生经常夜里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来骚扰我。”陈先生说。目前辖区派出所也已介入此事。(汤玉杰、吴福亮)
律师说法
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表示,黄先生家的事情已经超过了单纯的经济纠纷,在公安部门没有证据确定黄先生家里被砸是其债主所为之前,案件要依据黄先生损失金额所定,若案件涉及金额有一千元以上为刑事案件,若在一千元以下为治安案件。黄先生可以向辖区的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假若案件被公安部门证实为黄先生债主所为,那么其债主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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