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敖颖婕 记者 宋宁华)利用在机场工作的便利,借用旅客登机牌大量购入免税香烟,随后藏在垃圾车上掩人耳目,不想在运出机场的途中“失风”被查获。日前,上海一中院审理了这起走私案,并对王某一审宣判,判决王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黑龙江小伙王某是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员工,被派驻到浦东国际机场内从事餐饮后勤工作。工作期间,王某从免税店内出售的香烟“嗅”到了“商机”,并做了颇为周密的计划。去年10月,王某多次借用出入境旅客的登机牌到机场免税店内购买万宝路、中南海等品牌的卷烟,前后“囤积”了440条各类香烟。从同事处事先了解了垃圾运送时间后,王某决定实施免税烟牟利计划。
10月22日,王某将用黑色垃圾袋包裹好的卷烟放在垃圾车上,要求运送垃圾的同事把混入垃圾杂物的卷烟带出海关出境监管区工作人员通道,在垃圾车推离过程中被查获。经核定,王某偷逃应交税额共计人民币8.8万元。案发后,王某主动到案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利用工作便利走私进口卷烟,偷逃应缴税额共计8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属偷逃应缴税额较大。鉴于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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