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专题:擦亮眼睛防诈骗
红网新晃8月4日讯(通讯员 罗运山 雷和仁)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以汽车租赁为由,将租来的汽车抵押套现的系列合同诈骗案。8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磊(男,1987年出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万山县人)被新晃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2月28日9时,新晃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姚某报警称其停在新晃县贵州街的蓝色小轿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调查得知,姚某今年2月初,借给了一贵州籍男子6万元,那男子则答应以自己的轿车作为抵押物,被盗的轿车正是从那名男子手中抵押来的,双方约定借款期限是一个月,一个月未还款,轿车归姚某所有。结果,一个月未到,轿车却被盗了。
正当民警在调查此案的过程中,又先后接到杨某、周某等多名受害人报案,报案人均称自己的轿车被偷,并且轿车都是从别人手中抵押而来。随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这些汽车都是贵州省铜仁市各汽车租赁公司的,各租赁公司由于这些汽车超过了当时所签租赁合同的时间,在无法联系上租赁人的情况下,租赁公司通过车上的装载的GPS卫星定位系统,获知了车辆的具体停放位置,将车从新晃开回了铜仁市。
经进一步侦查得知,所有的轿车均是一名姓张名磊的男子从贵州铜仁各汽车租赁公司租出的,张磊随即进入警方的侦查视线,民警围绕张磊展开调查,发现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30日,经数月的缜密侦查,嫌疑人张磊在贵州市被警方抓获。经审讯,张磊交代自己曾因盗窃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2010年刑满释放后,因没有什么专长,所以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还染上了吸毒和赌博的恶习。今年的2月初,张磊在万山县赌博输了钱后,就到铜仁市先后以租车的名义从不同的租赁公司租赁车辆5台,然后伪造车辆的相关证件,最后通过抵押给别人来套取现金,获得违法所得24万余元,全部用来供自己吸毒和赌博。
日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稿源:红网]
[作者:罗运山 雷和仁]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