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姚德春 通讯员 沈文)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八类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这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招投标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征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以及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后,还要加强舆情引导。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深入分析,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发展方向。
关键词
“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要主动公开收支情况
通知要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全省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公开经同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公开的预算和决算要完整、真实、细化。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相关基础工作。省直部门要以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最基本格式和内容,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主动向社会公开。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
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过程
通知称,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年度建设计划公开。按照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类别,公开市、县年度建设计划,包括开工套数和竣工套数。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要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收入水平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核查,并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公布核查结果。
关键词
安全生产
定期发布本地区
安全生产报告
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和工作措施建议;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布重大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分级分类情况、整改措施及其进展、整改销号情况。推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及时公布公众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事故等各方面的举报及其查处情况;及时公布政府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况,曝光各类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件及其处理情况。
关键词
价格收费
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
大力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完善定价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严肃查处经营企业价格欺诈等不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行为。
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教育、医疗、交通等涉及民生的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公示力度。推进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对不执行政策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关键词
征地拆迁
多数人不认可的拆迁补偿方案要听证
大力推进征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组织召开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修改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关键词
食品安全
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公开
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适时向公众发布本地区食品监管工作情况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等信息公开。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诉求。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推进监测信息公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督促污染情况较严重的城市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要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
关键词
招投标
要集中公布
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推进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公开。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处理结果涉及降低或取消资质、市场准入限制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等信息,除送达有关部门和在各级、各部门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公开外,要及时在“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上集中公布。对不履行公开职责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