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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 岳小青 通讯员贾杰)记者从市民族宗教局获悉,市民族宗教局和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决定,继续对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奖励。
按照要求,今年考取本科一批、二批院校(含提前批)和研究生的少数民族学生本人,请于8月15日至8月30日工作日内,持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局领取奖学金。详情请登录济南民族与宗教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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