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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
网友爆料:
昆明拟对滇池游客
收10元生态保护费
近日,众多网站和微博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对此,有网友说:“一些旅游景点因为游客的增多,影响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生活环境,收取一定的保护费可以理解。但向游客收费来补偿,这也太离谱了。”
网友“肖建民”评论说:“不关停环绕滇池的高污染企业,反而向游客征费,难道游客用犀利的眼神污染滇池吗?”
还有网友认为,我国很多江河湖泊都面临污染治理资金短缺,当地政府如果以生态保护的名义向游客收费,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把环保责任转嫁给游客的借口。
记者调查:
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
确已进入立法程序
据报道,在云南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显示,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该条例拟规定昆明市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保护和扶持保护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将设立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
昆明市有关部门表示,对滇池游客征收生态保护费的想法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资源保护费、筹措环境治理资金的做法,已提请省人大尽快颁布《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在该上位法支撑的前提和基础上,支持昆明市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7月下旬,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再行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新修订的条例中,加入了征收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的内容。云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开征此费,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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