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4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李利华 王婷婷) 3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名“老赖”进行了曝光。据悉,为了逃避执行,有的“老赖”竟然采取了注销户籍假死亡等方式,被曝光的“老赖”将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行为。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景涛介绍,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法律义务,甚至不履行法律判决的现象逐年增多。在执行难的案件中有大部分的判决因义务人规避执行而无法落实,直接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催生社会诚信危机。此次,聊城市中院将10名规避执行的“老赖”名单向社会曝光。
据了解,对于此次向社会曝光的规避执行行为人,聊城市中院将采取悬赏举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措施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让规避执行行为形成气候,绝不让规避执行行为人逍遥法外,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十名“老赖”名单
聊城市中院将10名规避执行的“老赖”名单向社会曝光如下:
山东东福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东
邢台市华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 侯京军
日照市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苗维仓
临清市东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卢东升
冠县冠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 谢洪兵
茌平县蓝天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洪涛
临清市恒旺棉业有限公司经理 刘岳勇
阳谷县昌文纸箱厂厂长 王昌文
东阿县文化街148号个体工商户 秦良山
莘县十八里铺镇于屯村村民 于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