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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阶段,不少考生意欲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省教育厅提醒这部分考生,应注意国家教育部发出的相关注意事项,避免被虚假信息欺诈。
首先要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外合作机构或项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已公布“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考生可通过登录以上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选择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其次要认真了解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情况。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颁发中外双方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时同时核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数。(记者陈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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