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多网站和微博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8月5日《中国新闻网》)
虽然这个“生财之道”还在酝酿之中,但昆明已提请省人大尽快颁布相关条例,有关部门甚至“放话”,对游客征收生态保护费是借鉴大理、玉溪等地经验。可见,当地大概已做好了收费准备。
如何看待这个“生态保护费”?假如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只需以法律依据和社会公正性来评判。但是,从“机场建设费”来看,从1992年开始征收的机场建设费,先是从个别机场开始,之后是全国的机场都开始收取。虽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但还是一再“继续征收”。原本按照2002年国务院文件的规定,征收机场建设费政策将于2005年年底执行到期。但到了2010年年底,财政部又发布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因此,试想从法律依据和社会正当性上评判“生态保护费”,显然是一种混沌下的另一种混沌——“上天”可收“建设费”,“入地”怎么就不能收“保护费”?
鉴此,对于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笔者只是担心,当地政府别因此沾了滇池的一身脏水。因为,航空业征收“机场建设费”,可以说是没有后顾之忧的“外快”,收与不收,机场建设是不能怠慢的。机场的质量如果和眼下的滇池水质一样,属于“劣五类”,那么,谁敢登机,有谁来付“机场建设费”?而滇池的“生态保护费”就不一样了,谁能保证收了“生态保护费”,滇池的水就清澈了?
这倒不是小看了当地政府的能力,而是根据对滇池的综合治理的投入逐年加码,而滇池的水质一路恶化的情况来看,不光是资金投入多少的问题,而且可能没有找对治理的方向。据悉,滇池综合治理“十五”期间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猛增至171.77亿元,尽管投入巨大,但滇池水质仍为劣五类。而“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更高达420亿元,因此形成了80%的资金缺口。如果相关部门想用“生态保护费”来填补,是不是更该向公众说清楚这些钱怎么用,并对滇池治污规划有所承诺?
但是,也许就像“生态保护费”会对当地形象和环境引起什么影响,具体能有多少实际收入一样,这些钱怎么用,并对滇池治污规划的承诺也是一个未知数。其中的原因在于,滇池的污染源究竟在哪里?是游客吃喝拉撒影响了地方生态,还是那些排污大户?如果当地把“生态保护费”当做发展经济的直接财政来源,仅看在钱的份上,那么,就像因经济利益的驱使放纵那些排污大户一样,只会进一步恶化当地的旅游环境。假如“生态保护费”和“机场建设费”一样逆风而上,滇池之水可没有飞机“清高”。到时候滇池还是蓝藻爆发,水质浓绿粘稠如油漆,臭味扑鼻,那么,收了“生态保护费”当地有关部门,岂非沾上了滇池一身脏水?因此,滇池“生态保护费”要“三思而收”。
[稿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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