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触动物业公司敏感神经,物业公司老板也来“吐槽”——
截留小区公共收益确实普遍
物业费收不上来,截留老旧小区“业主的钱”也是很无奈的
记者张勇军 见习记者李元 实习生莫淑壹 王珊 唐琴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本报持续关注小区公共收益去向和使用情况,引来不少业主投诉,这也触动了武汉众多物业公司的神经。
相比新型高档小区和商住小区物业公司,一些老旧小区物业公司老板变得敏感起来。昨天,洪山区一名不愿具名的物业公司老板向本报吐槽:物业公司截留小区公共收益确实普遍,但对于老旧小区物业公司来说,有实际上的经营困难。小区公共收益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钱,截留实乃无奈之举。
老旧小区难收物业费
截留公共收益来贴补
“一个10年以上的小区,物业费从来不涨,还难收费,如果不截留小区公共收益,物业公司无法维持运转。”昨天,洪山区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老板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负责的小区有4万平方米,物业费每平米6角钱,按80%的物业费实际收取率算,公司每个月收取的物业费为1.92万元;有200辆车,停车费每月70元或50元不等,每月收取的停车费约1.45万元;此外,小区还有部分电梯广告费。每月,小区物业的总收入大约为3.5万元。
该老板说,目前,小区有7个保安,一个会计、修理工、客服、经理,每月的员工工资就需要2.15万元。再加上每个月7000元的水电费和税收,及返还给业委会的办公经费,公司每个月的总开支达3万元。
“小区物业费还是维持10年前的水平,但员工工资涨了不少,公司成本增大。我们知道,小区的公共收益本该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如果不截留这部分钱,将无法生存。”该老板说,他的物业公司每月净利润只有5000元。
公共收益怎么用?
需与业委会协商
“利用小区公共部门和公共设施进行经营所取得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进行侵占。”对于老旧小区物业公司面临的窘状,资深房产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付军认为,物业公司应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提升收费率,并与小区业主大会协商,调升服务价格。
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物业公司可与业委会就分配比例进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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